4月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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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有近百万在市卫生健康部门登记在册的“两病”患者纳入门诊用药保障管理。 据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蒋建国介绍,此次出台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保障的是四类人员:一是已经获得我市原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的人员;二是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患者;三是已经在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四是经医疗机构首诊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的患者。其中,第三和第四类人员是此次政策的新增对象。 蒋建国表示,无论新老“两病”患者,原则上均无需另外再“办证”,即可获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 除了放宽门槛,重庆还进一步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和相关支付方式。蒋建国介绍,《通知》明确,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患者,年度限额内报销比例为100%。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复诊续方和用药,具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保障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实行“双通道”供药。“两病”患者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含电子处方),到能稳定供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且已联通医保“两病”管理平台的定点药店购药。 跨区县能取得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吗?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表示,《通知》明确规定了是针对全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果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了,就直接纳入全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需要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于职工医保,目前还是采取门诊特病的管理办法,可以跨区县进行特病检查,检查完以后,目前还需要回参保地办理特病资格。” 仲姝婕表示,市医保局今年正在落实医保事项“就近办”“网上办”,到今年年底,有90%的医保事项可以实现网上办,有23个事项可以跨区县就近办,所以在年内职工医保也可以实现跨区县办理。 (文/图记者 宋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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